主题: 关于做好应对沙尘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(2021年3月15日-16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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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1/3/15 17:1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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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城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

关于做好应对沙尘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 



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
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结果,2021年3月15日-16日,受蒙古国和内蒙古中西部沙尘传输影响,我省陕北大部、关中东部和北部地区可能出现一次扬沙或浮尘天气过程。预计,关中东部和北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,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或以上污染。2021年03月15日09时02分陕西省气象台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:目前榆林市大部县区已出现沙尘暴天气(能见度小于1000米),预计未来12小时关中北部有扬沙或浮尘天气,请注意防范。

为减轻沙尘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,请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最大限度缩短沙尘影响时间,降低沙尘污染浓度。

一、扬尘管控措施

(一)各镇(办)要加大辖区保洁力度;对各类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,严格落实场地抑尘降尘、裸露堆土及砂石等物料覆盖工作,抑制扬尘污染;及时传达消息,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尘、抑尘工作,杜绝身边扬尘源。

(二)城管执法局、住建局要按照《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》相关规定,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、拆除施工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。要加大各项扬尘管控措施的督导力度,增加对各类建筑工地及商混站等的检查频次。

(三)住建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公路段要加大城市道路和国省干道等道路保洁频次,最大限度洒水降尘。

(四)自然资源局、生态环境分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务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,督导各类堆场、工业企业物料堆场、施工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,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。

(五)住建局要督导物业小区对楼顶、住宅小区阳台及楼顶公共区域的积尘清除作业。

(六)城管执法局要强化对渣土车的监管巡查,重点查处无证运输、带泥上路、沿途抛撒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。

(七)生态环境分局、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大气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,加大会商和研判力度。

二、健康防护提示

(一)老人、儿童、孕妇及患有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外出。必须出行时,可以选择佩戴口罩,注意正确佩戴,及时更换;口罩不宜长期佩戴,如有呼吸不畅,请勿佩戴。

(二)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减少户外活动。

(三)尽量关闭门窗,避免在室内吸烟。应使用湿润的抹布、拖布进行室内保洁,避免扬尘。

澄城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
2021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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